手机查看 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作出决定,将5月1日确定为劳动节。1989年后,国务院基本上每5年表彰一次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,每次表彰3000人左右。时间: 2018年7月3日 收藏: win | mac | 在线版 收藏: 收藏: 手机扫码查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