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假通知

2017年春节放假法定日期为:


     1月27日(星期五,除夕)至2月2日(星期四,农历正月初六),共7天。1月22日(星期日)、2月4日(星期六)上班。  

     节假日期间,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

人事部宣